按照金海镇的战时津贴条例,各营“辅兵”
的战时军前津贴为一两白银,一般正兵的战时军前津贴为二两白银,棚长为三两,“队官”
为四两,“哨官”
为五两,营官为十两,团营以上无论正副一律为“十五两”
。
按照这个条例,杨振的战时军前津贴每个月就是“十五两”
。
对杨振来说,这根本不算多,但对下面的一般正兵们来说,这二两白银的战时津贴已经很管用了。
自从杨振在金海镇全面推广“以地代饷”
“分地代饷”
的政策之后,原本用在征东军和各路协守团营将士身上的最大一笔支出,也就是每月的饷银支出,逐年下降。
到了崇祯十六年,真正当兵就是为了吃饷的人数已经非常少了。
随着金海镇在对虏的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,辖内的地盘不断扩大,人口不断增多,最后选择在金海镇辖内“以地代饷”
“分地代饷”
甚至以土地酬功的将士,占了金海镇全体将士的九成九以上。
而这也就意味着,杨振直领的征东军和金海镇、登莱镇各路协守总兵府辖内的将士之中,有九成九是不拿饷银的。
他们想要获得真金白银的收入,只能通过战场缴获或者战后奖励。
如此一来,的确为杨振节省下了大笔原本用于饷银支出的银子,整个金海镇的财政状况因此好转了很多,也有了较大的余力投入到弹药的生产、战船的修建和重炮的铸造上面了。
这本来是一个好事。
但是,后来各路反馈,包括杨振自己也发现,仅仅以地代饷,或者给予入伍豁免税赋钱粮的待遇,甚至包括以土地酬功,其吸引力还是不够大,激励作用不够明显。
平时也还罢了,到了战时,不给予参战将士一定的直接奖励,不仅体现不出平战转换的差别,而且也体现不出前线与后方的差别。
所以,在崇祯十五年的年底,各种津贴补贴制度,便以白纸黑字明文规定的方式应运而生了。
在某一些人看来,这是杨振从原来立场和做法上的一种倒退,将会导致金海镇的兵役与屯田相结合的分田代饷、从军免税制度,再次退回到以前的花钱招募和雇佣营兵的老路上去,而所谓津贴补贴,也不过是变相的军饷罢了。
但是,对杨振来说,这是一种因时制宜、因地制宜的折中。
与纯粹的以地代饷相比,各种津贴补贴制度的出台,的确会增加总镇府在军费方面尤其人头费方面的支出。
但是这种支出只在战时有,只在军前有,或者只在集中训练的时候有,只在驻地偏远艰苦的地方有,只在特定的时期和特定的人员范围内的发放。
这样做,既能更大程度上的激励将士用命,同时也能为杨振和金海镇节省下大笔真金白银的军饷支出。
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,杨振在全面推行“以地代饷”
制度之后,又推出了各种津贴补贴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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